今年,我們選擇著眼在加害者的角色。畢竟過了那麼久,離解嚴也過了30個年頭,受難者的身分也早已由補償改為賠償──但我們卻依然難以辨認出加害者的面貌,難以找到究責的對象。於是我們試圖強調這件事件的荒謬:為了不「撕裂社會」,因而選擇讓當年殺害、凌虐他人的那些元凶及幫兇依然逍遙法外、名利雙收,讓那些人的身分始終匿跡,徒留受難者與他的親友暗夜裡獨自神傷心碎。
我們認為,讓記憶存續是當務之急,而這背後最重要的元素是真相。可是,如果少了加害者,真相則永遠無法完整,我們以及下一個世代的人們,只會記得這是一個只有受害者的故事,而不是整個事件本身。而讓社會感受究責與轉型正義之必要,也是台灣邁向和解共生的前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