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二八事件

by Hung Pei-Yu

二二八事件介紹

作者|張尹嚴、徐祥弼

當我們重新談論二二八…

這首李臨秋寫於二二八事件後的歌曲〈補破網〉,字裡行間傳達著臺灣人對時局的無奈。因為謀生工具的毀損,而使得一家生計陷入困頓,生活隨之蒙上一層陰影;漁網的臺語讀音同希望,在這裡破了的不只是漁民的網,同時更是時人的希望。網破了還有辦法補,但希望沒了的話呢?

二二八事件對於臺灣社會的影響深遠無須多言,時至今日也已累積了不少相關研究成果。目前普遍的共識是,二二八事件發生有著複合性的因素,舉凡經濟掠奪、文化衝突、派系鬥爭、中國統治模式的移植以及美中軍事佔領體系等。但在談論這些較為深層的統治問題前,我們得先將鏡頭轉向戰後初期臺灣,看看當時的臺灣人,過著怎樣的生活。

1945年8月15日,昭和天皇宣布投降,長達50年日本殖民體制也就此宣告終結。面對突如其來終結的戰爭,臺灣人的反應並不完全一致,辯護士黃繼圖一時之間難以置信、而仕紳林獻堂對此則充滿感慨、也有人興奮如醫生吳新榮,奮力縱身跳入河裡,洗盡身上的戰塵與苦汗。不過大致來說,臺灣人仍對脫離日本殖民、重歸「祖國」抱持著高度期待。

在軍事占領臺灣的國民黨軍隊登陸基隆港時,許多臺灣人為一睹祖國軍隊的風采,聚集於基隆港邊、揮舞著青天白日的旗幟夾道歡迎。為融入祖國的社會,臺灣人也搶著報名國語補習班,或是拿著《國語廣播教本》,一字一句地隨著收音機裡的國語節目一次又一次地複誦。

行政長官公署的統治失當

那時候還沈浸在歡喜氣氛的臺灣人,大概都沒能料及變局來得如此迅速。對比於前些時日的喜迎祖國,後來的日子全成了諷刺。

在1946年12月9日的《民報》,出現了兩則報導:其一是關於參議員質詢「員林血案」的報導、其二則是專賣局在取締私菸時誤擊民眾的事件。


所謂「員林血案」,是指發生在1946年11月11日傍晚,由於臺中警察局的警員因毆傷臺中縣參議員施江西而遭到通緝。在法院派出法警前往警局拘提時,員警們不但拒絕配合法警,甚至還開槍攻擊,並將傷者強行拘留於看守所內,直至隔日才允以送醫。這起事件傳出後引發各界譁然,執法人員如此藐視法律的行為簡直是前所未見,重挫了臺灣人對於公權力的信任。

另一則報導則看似眼熟,但這起事件其實發生於基隆港邊,並非大家熟知引爆二二八事件的那起「緝煙血案」,這次被誤傷的,是一位11歲男童林青山。那麼,問題是,為什麼戰後初期的臺灣會頻傳這類緝菸衝突呢?

癥結點之一是專賣制度。行政長官公署延續日治時期的專賣制度,壟斷了多項商品販售的權利,煙、酒便是其中兩項(註:戰後初期皆是用「煙」字,二二八事件後才隨著「專賣局」的改名,同時改字為「菸」)。但由於專賣局的產品品質低落,走私的煙、酒出現了龐大的市場,許多民眾為了謀生鋌而走險。面對這類違法行為,查緝員當然有執法的權利,專賣局也積極地壟斷這些龐大利潤。

不過早在1946年4月起,就傳出多起查緝員侵吞沒收品、向商家敲詐索賄的情況。民報曾大篇幅以「瀆職、貪污不知恥,專賣局百鬼橫行」的報導控訴專賣局的貪污風氣。不僅如此,查緝員的執法過程粗暴、蠻橫,甚至還能帶槍查緝,更是臺灣人在過去無法想像的──這成為了引起民眾不滿的第二個癥結點。層出不窮的開槍威嚇,以及偶爾傳出誤傷人的消息,民眾怨聲載道。